
私法的反义词公法,
1、拟制理论真正想说明的问题,其实是法人这种法律上的人在哲学说明意义上不能和个人等量齐观,不具有根本性价值,反映到私法上,即法人的权利能力并非理所当然。
2、国家豁免问题是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共同话题,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古老话题。
3、在国际私法中,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内国法院根据冲突规范应适用某外国法时,如果该外国法的适用将违反内国的公共秩序,内国法院便以此为由拒绝适用该外国法的一种制度。
4、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是导源于民事实体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而又经过诉讼法公法性改造的程序性权利。
5、尽管历史表明过去的国际私法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国内法,并且在法律选择上必须保证国内法的优先适用,但由于其局限性与不合理因素的存在,法学界中主张内外国法律平等的仍不乏其人。
6、私法领域中的契约分为个别性契约和社会化契约。
7、私法领域中的契约分为个别性契约和社会化契约。
8、近年来将侵权对象及于私法上的一切权利已成了立法例上的普遍倾向,而且对法定和非法定的权利均不分轩轾地适用同一标准,不对后者设定其他特别的限制条件。
9、尽避历史表明过去的国际私法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国内法,并且在法律选择上必须保证国内法的优先适用,但由于其局限性与不合理因素的存在,法学界中主张内外国法律平等的仍不乏其人。
10、因此,“中国互联网主权论”,说的难听些,就是国际私法中的一句典型论述。
11、纷繁复杂的学科分类体系已经支解了私法的整合性研究,从而妨碍了对私法理论的抽象和私法文化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