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车被扣去处理审批是为了认真了解这些相关信息,只有确定了相关证据材料以后,交警队才会放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其电动车需要在交警完成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的5日内可以取回,取回暂扣车辆不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相关文章】
本文地址:https://www.qubaike.com/shenghuo/on96pi4l.html
声明:本文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旨在分享与大家阅读学习,文中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站无关,如对文中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