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委员会5月4日宣布,自今年6月起将允许非营利法人和虚拟资产交易所出售虚拟资产。根据最新指导方针,具有5年以上业务历史的外部审计法人可进行虚拟资产交易,但需设立内部"捐赠审议委员会"。非营利法人接收的虚拟资产必须立即变现,且仅限于在3家以上韩元交易所上市的资产。交易所方面,出售仅限用于运营费用,并需遵守每日交易限额,以最小化市场影响。新规将于6月1日起实施,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并防范"上市闪崩"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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