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沈阳中院对李哲的判决,为何震怒了中国法学界泰斗级专家?
2、那个贪婪无耻的小人,终于受到国法的严厉制裁。
3、那个贪婪无耻的小人,终于受到国法的严厉制裁。
4、强制拆除房屋应由法院执行,并张贴公告,可他们这些人行为,知法犯法,简直无视中国法律。
5、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6、今天是中国法制宣传日,你可千万不要知法犯法,以身试法,不要妄想贪赃枉法还能逍遥法外,如果你真的无法无天,我一定代表国际刑警将你绳之以法!
7、两税合并使我国内外资企业能在一个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竞争,但这种法律的不连续性必然损害基于信赖我国法律而来我国投资的外企纳税人的信赖利益。
8、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9、然而开甲一概拒绝,如实上奏依国法审处。
10、对那些死皮赖脸与人民为敌的人,国法也难容。
11、我皇上宵旰焦劳,臣子却胆玩国法,实属丧尽天良。
12、大小姐莫要动怒,既然如此,不若将我交给江宁县府,由官府来审理定罪!孟家凭什么私设公堂?滥用私刑,想要打死人?难不成要藐视国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