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电子校友卡使用指南

2023-01-16 16:41:06
导读:1月16日,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恢复了校友入校权限。校友可凭校友卡等有效证件,进入校园。

清华电子校友卡使用指南

清华电子校友卡(以下简称电子校友卡)是清华校友总会面向校友发行的,在清华大学校园内和各类清华校友活动中具有身份验证功能的电子卡片。电子校友卡由清华大学软件学院团队研发,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负责系统运维,清华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项目监督,清华校友总会负责电子校友卡总体发行及日常服务。

一、功能

1. 校门门禁身份识别(校友步行或乘车入校时,作为查验或预约的识别凭证);

2. 校级图书馆门禁身份识别(可进入校级图书馆,在馆内阅览图书馆资源);

3. 凭卡享受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校友门票优惠;

4. 凭卡校庆期间乘坐清华大学校内交通车免费;

5. 参加各类清华校友活动的身份识别;

6. 其他有待开放的功能。

二、申领

1.接受过清华大学学历或学位教育的校友可通过“清华人”微信小程序在线自助申领电子校友卡。无法自动完成的申领请求,需经人工审核,审核周期非寒暑假一般为5个工作日。

2. 电子校友卡试行期间,暂不支持更换微信号重新在线申领。如确需更换微信号重新申领电子校友卡,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清华校友总会办理。

三、管理

1.使用电子校友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除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外,将视情况严重,采取限制使用权限,直至撤销校友卡等措施。

2. 电子校友卡采用实名制,校友卡仅限校友本人返校使用,部分场合需配合本人身份证件一起由本人使用。

3.校友进出校门须按照要求验证电子校友卡,每名校友每次限带亲友共不多于5人入校。如确需带领更多亲友入校,须提前向清华大学保卫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

4. 校友不得持电子校友卡带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一经查出将限制电子校友卡使用。

5. 校友进入图书馆须按要求验证电子校友卡,每卡限一人。

6. 电子校友卡不得出售、出租或转借,否则登记持卡人除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被撤销校友卡的使用,并失去再次办卡的权利。

7. 严禁伪造、盗用他人校友卡,有此类行径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其他

1. 电子校友卡自发行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间,电子校友卡与实体校友卡、校友信用卡均为校友身份证明的卡片,持有卡片可享受有关服务。

2. 电子校友卡正式实施后,是清华大学校园内及各类校友活动中清华校友身份认证的唯一卡片,实体校友卡和校友信用卡不再作为校友身份证明的卡片。

3. 电子校友卡有效期暂定为1年,到期需按照规定的方式激活方可继续使用。

4. 本指南由清华校友总会负责解释。

5. 咨询服务电话:+86-10-6277-3727,+86-10-6277-3873;

咨询服务邮箱:xyk@tsinghua.org.cn。

清华校友总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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