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激活了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多次在某商家购买手机,且已经明确知悉暂行办法关于手机激活属于价值贬损以及手机激活后商家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仍在激活手机后要求无理由退货的,则有可能被认为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关于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的相关规定。该原则对买卖双方而言,是从缔结到履行合同过程中都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大家都知道,无论是某东、某宝、拼西西、还是某宁,电子类产品一经售出被拆封或者激活后就不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并没有明确规定手机等电子类产品激活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对商品进行了除外规定。
如下: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相关文章】
★ 笔记本电脑能托运在行李箱里面吗(笔记本电脑可放在行李箱内运输)
★ 第一个注册香肠派对的人(第一个注册香肠派对的人将领兖州开启狂欢!)
★ 笔记本电脑进水维修很贵吗(笔记本电脑进水维修费用昂贵吗)
本文地址:https://www.qubaike.com/diannao/62hmqcbu.html
声明:本文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旨在分享与大家阅读学习,文中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站无关,如对文中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处理。







